解決方案

條約貿易商及投資人簽證

解決方案

條約貿易商及投資人簽證

概述

E1及E2簽證:貿易商及條約投資者簽證

E-1 和 E-2 簽證類別是非移民簽證選項,旨在促進美國與持有符合資格條約的國家之間的國際貿易和投資。這些簽證允許外國國民基於促進經濟交流的商業活動,在美國居住和工作。.

 

E-1 簽證 – 條約貿易商

E-1簽證適用於與條約國進行重大國際貿易的個人或公司。.

欲合格,申請者須證明:

  • 美利堅合眾國與其國籍國之間存在一份商業與航海條約
  • 申請人(或公司)從事實質性貿易,即持續且大量的交易。
  • 超過 50% 的貿易發生於美國與簽約國之間
  • 申請人將前來美國擔任高階主管、經理或具備專業知識的員工,以從事貿易活動

貿易可包括商品、服務、技術、銀行、保險、運輸及其他國際交流。.

 

E-2 簽證 – 條約投資者

E-2簽證是為那些向美國企業投資大量資本並尋求開發和管理該企業的個人而設計的。.

主要需求包括:

  • 申請人必須是條約國的國民
  • 投資必須是實質性的、有風險的,並且對企業有所承諾
  • 該企業必須是真實、活躍且仍在營運的商業實體。
  • 投資者必須擁有資金和企業的控制權
  • 投資金額不得為邊際性(亦即,投資必須能產生比僅僅維持投資者及其家人最低生活水平更多的收益)

E-2簽證也適用於符合資格的企業的行政人員、經理和核心員工。.

 

E-1 及 E-2 簽證的主要優勢

  • 只要企業保持營運並合規,即可無限期續約
  • 配偶有資格獲得美國的工作許可
  • 與移民簽證類別相比,要求相對靈活
  • 適合創業者、國際貿易商和成長型企業

 

我們的經驗

日出律师事务所(Sunrise Law, P.C.)拥有代表众多不同客户的丰富经验,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我们曾协助企业领导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成功申请E-1和E-2签证,以支持其在美国的运营和扩张。. 

 

本公司經常就簽證策略、公司架構及跨境勞動力流動提供建議,確保高管及專業員工都能順利獲得簽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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